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积极探索农药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2010年8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农业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全面清查经营单位的资质和条件,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网公布农药经营单位具体名单,强化社会的监督。率先在蔬菜优势产区重点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格核定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实行高毒农药实名购药制度,建立销售流向记录,实现可溯源管理。
实施“检打联动”。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农药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对乡镇等基层农药经营单位的抽查,加大农药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违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重点查处假劣农药和经营非法生产产品,并向社会曝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协调互动”,一地发现违规产品,及时对涉嫌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查处,特别是对假劣农药,实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农药登记证。据介绍,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各级农业部门共查处了农药违法行为1.3万起,查获、没收、销毁假劣农药3480吨,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同时,多数省份建立了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联系人制度,部分省市如湖北、山西、上海、天津等实行了经营单位许可或备案管理,逐步探索建立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农药质量明显改善。今年三次监督抽查产品平均合格率为84%左右,较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加大高毒农药管理力度。着力抓生产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产品数量。据了解,截至目前,高毒农药品种占农药品种比重下降至3.6%,高毒农药使用量从2007年以前的30%左右下降至目前的10%以内。加快研究制定高毒农药登记管理政策,逐步限制或淘汰高毒农药的使用。农业部正在着手实施新一批高毒农药禁用工作,准备停止一批高毒农药的登记受理,将进一步加快高毒农药淘汰步伐,高毒农药品种占农药品种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农业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对高毒农药实施全方位监管。建立高毒农药统一的检测方法,对所有样品将高毒农药成分作为必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