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建设的“农药进出口管理电子联网核销系统”正式运行,标志着农药进出口监管从传统监管模式进入了电子监管时代。
新系统实行企业申报、农业部审核、海关通关的全过程网上运行,企业将通过互联网申办通知单,农业部将签发的通知单电子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发送给海关总署。口岸海关根据农业部签发的电子数据验核纸质通知单接受报关,并将进出口数据实时反馈给农业部。进出口企业在任何地方都能通过互联网提交办理申请,及时跟踪和查询农业部签发结果。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农药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大国。2009年,我国进出口农药108.09万吨,进出口金额为45.18亿美元,中国农药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作为一个跨部门的电子执法系统,将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提高农药进出口监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农药进出口监管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企业利益。
从2007年开始农业部探索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2009年联合查处了2起伪造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案件和3起假冒出口委托书案件。农业部与海关总署从2009年开始,联合建设了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执法平台“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并列入了农业部“金农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