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本次化肥出口关税调整如下:尿素出口关税征收基准价2300元/t,DAP出口征税基准价4000元/t,MAP出口征税基准价3700元/t;以上品种淡季低于基价征收10%关税,当出口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时,税率=(1.1-基准价格/出口价格)*100%,其他旺季征收110%关税,12月1日执行;尿素旺季为2009年2-6月、9月1日-11月15日,淡季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7-8月、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磷酸铵旺季为2009年2-5月、8-10月,淡季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6-7月、2009年11-12月。
我们认为,本次出口关税调整,灵活务实,既可以在旺季保证国内需求得到满足,又可以在淡季促进企业出口,改善经营状况,将对化肥行业构成利好。尤其是前期高价购入硫磺的磷铵类企业,可能大大改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