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个品种可以造福一个民族。业界人士如是评价种子的重要性。
日前,农业部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马淑萍在会上表示,《意见》是新时期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今后种业发展的思路,即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到2020年,我国要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要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马淑萍表示。
国内一位种业上市公司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种业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处于战略性的核心地位,不仅仅是关乎着农民的利润,更是关乎着国家粮食安全。我国是人口大国,无粮不稳,种业处于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位置,决不能为外资所垄断,否则,后果是危险与可怕的。《意见》的出台,首先在政策层面给国产种业创新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至于要真正建立健全我国现代种业体系,还有一段路要走。这不仅需要国内种企不断加大研发与自主创新,还需要政府顶层设计,加速国产种业的产业整合,整合目前“散、小、乱”的产业格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做强做大国产种业集团,方能与外资抗衡。相信,随着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农作物种业有望迎来一个产业升级的新时机。
外资抢滩种业市场
日前,据央视报道,在山东寿光蔬菜种子市场上,洋种子已占据半成以上的江山。
目前,山东寿光每年种子交易额在6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洋种子就超过4亿元。目前,仅寿光当地的大棚种植的品种占70%以上是进口种子。瑞士先正达、荷兰瑞克斯旺、以色列海泽拉、泽文、纽内姆等30多家外资种子公司均在寿光建立了试验站和展示基地,并以此辐射到全国250万亩以上的蔬菜种植面积。
据了解,外资种子进入中国市场的模式大都以品质配合营销服务来抢滩市场份额的。外资种子首先以低价或免费让菜农种植,待取得示范效应后开售,同时配合市场营销手段及良好的售后技术服务工作逐步将本土的品种逐出市场,在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开始大幅提高种子价格,届时,农民将被迫接受高价种子,并且,一旦农作物出现病害,农民还要付高价从外资公司购买相应的药水与疫苗。
据农业部对玉米品种种植面积的统计显示:3年前的玉米主要品种种植面积中,美国的“先玉335”市场还很小,但最近两年升至第三位,而且增长势头非常快。而据来自吉林省农科院副院长罗振锋统计,目前吉林玉米耕地的三分之一被美国的“先玉335”占据。
据了解,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种子需求国,常年用种量300亿公斤,价值达500亿元。目前全国有49家持有效证照的外资企业,包括独资、合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各种类型。其中就包括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跨国种业巨头。
国产种业陷研发困局
诚然,外资种业能够如此迅速占据我国种业的半壁江山,除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及营销手段外,种业研发则是其成功的不二法宝。反观我国种业企业的研发投入,与外资相比差距甚大。
统计显示,我国目前拥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大约有8700多家,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足100家。而真正实现产业化运作的更不足80家,这些缺乏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小而散,最大的种企销售收入不到总体市值的3%。
而国际上前十位种子企业一年的销售收入就超过150多亿美元,占了世界三分之二的种子市场,仅前三家企业就占一半的份额。
育繁推一体化促产业升级
事实上,我国种业从2000年开始进入市场,到目前才经过十年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相比发达国家还很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农业部种植业司种子处处长吴晓玲表示,国际种业发展历程说明,企业强则种业强,龙头企业是国家种业战略的核心载体,扶持龙头企业壮大和整合社会各类资源,是国家种业强大的必由之路。
国务院办公厅4月18日发布的二十五条意见中,包括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中央财政增加“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投入;实施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给力”措施。
马淑萍表示,对于“育繁推一体化”,一是中央财政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二是免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兼并重组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另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国家应该每年给大学和研究机构投入大量的经费,让他们去育种。科研机构育出的种子低价卖给种子公司,种子公司繁育后低价卖给农民,整体改进我国的粮食安全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大田作物种子的育种体系应该是公益性的育种体系。
齐鲁证券谢刚表示,措施的推进将进一步改善种子公司的中长期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优势种子的“育繁推”综合竞争力,提升我国种业龙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